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制度要素和社会条件。优化营商环境对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、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,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、完成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的重要抓手。
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。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,对照《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》提出的任务举措,把市场化作为鲜明主线,把法治化作为基础保障,把国际化作为重要标准,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,更好引导社会预期,大力提振发展信心。
「市场化是鲜明主线」
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,优化营商环境,就是要为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和服务,不断释放市场活力,完善市场激励机制,畅通市场要素流动,提高资源配置效率,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。
第一,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。
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在厘清政府与市场界限的基础上,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。对一般资源的短期调节和局部调节,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。同时,深化优化服务改革,减少不必要的市场干预,破除阻碍市场发挥作用的壁垒,减少制约市场主体活力的束缚,回应市场主体的需求,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。
需要强调的是,在市场调节失灵的领域,应当更好发挥政府作用,包括参与配置教育、卫生、文化等特殊资源,并主动规划和引导资源的长期优化配置。
第二,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。
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有助于市场的平稳运行,能够带给市场主体持续发展的信心。政策的变化要充分考虑市场主体的应对和适应能力,避免“急转弯”和“急刹车”;确保各项市场规则的公开、简明、清晰,消除政策模糊地带,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让市场主体及时获取政策信息。
通常情况下,政策的制定与调整应当遵循经济与市场规律,并提前做好沟通、协调以及预期管理工作,以避免造成对市场主体的冲击、对市场运行的干扰。
第三,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。
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构建新发展格局、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。打造市场化的营商环境,不应比拼优惠政策补贴力度、搞“政策洼地”,而要注重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,消除要素市场分割和多轨并行,依托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与国内其他地区市场形成相互依存、相互协调、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。在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中深化分工、充分竞争,在更大范围进行资源整合,从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优势、打造新动能。
上海推进营商环境的市场化,践行“有求必应、无事不扰”服务理念,破除有悖于市场化逻辑的、不利于要素流通、不利于形成统一市场的各类行政保护和隐形壁垒,将一个公开、公正、清晰、高效、稳定的环境交给市场主体。下一步,要充分发挥长三角一体化龙头带动作用,引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,推动劳动力、资本、技术等要素跨区域流动和优化配置,带动更广阔的全国大循环。
「法治化是基础保障」
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,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保障。上海着力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,使法治成为上海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,以完善的法律保障、精准高效的监管和公平规范的执法,营造出国企敢干、民企敢闯、外企敢投的法治环境。
下一步,要落实“法定职权必须为、法无授权不可为”的法治要求,为资本发展设置“红绿灯”,使各类资本在法治化轨道中健康发展,让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。同时,提升监管与执法的能力水平,依法有效限制资本的消极影响。
其一,国有企业是服务国家战略、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。
构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,引导和规范国有资本健康发展,必须深化国资国企改革,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,推进国有企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,围绕事关国家安全和民生改善的重大战略任务提高核心竞争力、增强核心功能。
同时,要强调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,真正依法按市场化机制运营,处理好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关系,不断提高国资监管的专业化、体系化、法治化水平。
其二,民营企业是保障民生、促进创新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。
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,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,着力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,发挥好民营经济在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;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,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,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。
同时,有必要积极规范民营企业依法管理和经营,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。
其三,外资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、产业结构升级中发挥积极作用。
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,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,要依法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,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,为外资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。同时,提升引入外资的质量,优化引入外资的结构,引导投向先进制造业、现代服务业、高新技术、节能环保等领域。
「国际化是重要标准」
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,更好配置全球要素资源,吸引海内外一流企业、一流人才,提升国际核心竞争力,要加强与国际通行规则对接,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,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一要积极参与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与经验分享。
将世界银行新指标体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参考标准,对其中的新观念、新内容和新方法进行全面分析研判,并结合自身的发展阶段和发展需求进行吸收借鉴,推进各项规则与制度改革。
通过参与世界银行评估与排名,与全球共享中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,为全球其他经济体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提供借鉴,为全球营商环境水平整体提升作出中国贡献。
二要稳步扩大规则、规制、管理、标准等制度型开放。
系统推进国内基本制度框架、管理体系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,为市场主体发展创造国内国际同等便利的制度环境,是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必经之路。
一方面,要准确把握国际规则演进趋势,以此为参照适当调整国内制度与政策,建设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体制机制;另一方面,要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,加强国际经贸规则合作,抓住国际经贸规则调整契机,参与国际经贸规则谈判,将符合自身发展要求的国内经验上升为国际规则。
三要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与合作,维护经贸关系稳定。
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,为营商环境的国际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当前,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,全球产业链面临重构,继续推动营商环境国际化要求更加深度地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与合作,塑造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,维护良好的国际经贸关系。只有在全球产业体系的分工与合作中拥有难以被替代的地位,才能在全球产业调整中掌握主动权,才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吸引全球资源要素。
上海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窗口,以排头兵的姿态和先行者的担当努力提升营商环境的国际影响力。在世界银行《营商环境报告》中,上海作为中国样本城市之一,贡献了55%的权重,助力中国排名大幅提升。特别是,上海积极实行制度创新,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,放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溢出效应,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,着力构建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、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,成为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高地。
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,没有完成时。打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的营商环境,对于激发市场活力、稳定市场预期、完善市场机制至关重要,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。要以推进营商环境的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作为重要抓手,深化体制机制改革,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,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,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,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凝聚磅礴力量。
(作者: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首席专家、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丁晓钦,上海财经大学海派经济学研究院研究员 阎新奇)
栏目主编:龚丹韵
文字编辑:夏斌
本文作者:丁晓钦 阎新奇
题图来源:孟雨涵 摄影
图片编辑:朱瓅